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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

職場上絕不能得罪的3種人

「這個圈子很小,你的職業生涯還很長...」
職場上絕不能得罪的3種人
作者商業周刊  部落格文章作者商業周刊 | 職場精力湯 – 2016年6月17日 上午11:21

作者●洪雪珍/商周網站專欄作家

明星再大牌,都知道有兩種人不能得罪,第一名是攝影師,他可以把185公分的帥哥拍成只有165公分的矮個兒,第二名是記者,他會把這張照片刊出來還放大,並加上標題與圖說,網路瘋傳,讓全世界都以為只有165公分。

在職場裡,也有一些人身上掛著牌子寫著「不要惹我」,他們不見得兇神惡煞,卻絕對是一號人物,在一些致命關鍵上掌握生殺大權,立判生死。

所以,新人一到辦公室,第一件事就是要察言觀色,看出每一個人在這家公司裡的江湖地位。請注意,不是職位高低,而是江湖地位。

可惜的是,很多年輕人偏偏不信邪,以為做事比做人重要,沒有本事才要花心思在做人上面,只要為組織好,沒有得不得罪的問題。殊不知自己加不了薪、升不了官,就是卡在這個牛脾氣上。

無法識別的小人物,可能是一流殺手
首先,萬萬得罪不起的第一號人物是老闆,第二號人物是主管,第三號人物是老闆的親信或家臣。

可是,這些大咖,誰都知道敬畏三分,比較不容易成為隱藏式地雷,怕的是「閻王好惹,小鬼難纏」,因此最重要的是找出難纏的小鬼。偏偏有些「小鬼」位居基層、外表和善、態度溫良恭儉讓,容易被輕忽,無視他們的殺傷力。

Kelly剛到這家二十多年歷史的公司,資深員工多,關係盤根錯節,一時無法理清楚,除了默默觀察外,本著與人為善的態度,對人客氣有禮。才一上任,Kelly被交派一項專案,必須和另一個部門的基層主管Scott密切合作。

在互動過程中,Scott雖然位階比Kelly低,但是掛著一張撲克牌臉,說話還有些衝,Kelly不以為意,儘量配合Scott做事。當時正值中秋節,老家寄來的50年老欉麻豆文旦, Kelly請Scott和同事分享。事隔一年後,有一次老董事長向兒子總經理提到Kelly這個人:

「二十多年來,我從沒聽過Scott稱讚別人,Kelly是第一個,非常不簡單!想必Kelly有過人之處,兒子啊,你有注意到嗎?」

這番詢問輾轉傳到Kelly耳裡,傳話的人還加註:「你不知道喔,Scott是第一代員工,和董事長一起打拚天下,全公司Scott只聽董事長一人的話,有時連總經理都會被嗆回去…」

Kelly這才知道,Scott在公司裡位階不高,卻是一號人物,有其江湖地位,影響力不容小覷。

圈子很小,一個也得罪不起
Monic在美國剛拿到博士學位時,到一所大學任教。有一天一位資深人員踩到她的地雷,一向堅守原則的Monic找上對方理論,結果相持不下,不歡而散。就在Monic要祭出下一招,告到校務單位之前,系主任現身她的辦公室,送上一句話:

「你所在的圈子很小,而你的職業生涯很長。」

連自由派的美國學術界大老都這麼想,讓Monic深感震撼,決定暫時收手,休兵止戰。十年過去了,Monic發現系主任的話符合實情,系上人員看似來來去去,卻都是老面孔,的確是小圈子,誰都得罪不起。

後來,Monic回到台灣擔任企業人資主管,也發現即使員工數千名的大企業,人員來來去去,握有實權的一直是某些人,每隔一陣子從A公司跳到B公司,仍然處在一個小圈子裡。在企業工作十年後,她再悟得一個真理:
「一個人能不能成功,15%靠做事,85%靠做人,人際關係的處理至關重要。」

三種人得罪不起
部落客作家青小鳥曾為文指出,辦公室有三種人不能得罪,寫得鞭辟入理,值得參考!

第一種是穿居家拖鞋的人,把公司當作自己家,絕對是骨灰級的資深人物,內功深不可測,抓得住公司眉眉角角,殺人易如反掌。

第二種是集體行動的人,一起團購、一起用午餐、一起下班,假日一起帶孩子去露營,得罪一人就是得罪一掛。

第三種是庶務二課的人,他們是老闆的秘書、總機、櫃檯接待、人事、行政、總務、財務、資訊人員等,雖然薪水不高,卻握有實權,可以壓件、可以擋你辦事、可以讓你見不到老闆、可以不告訴你潛規則,讓你一樣事情也處理不好,還看得到你的全部秘密。更可怕的是,他們是公司的資訊來源,輕鬆傳一句話足以殺人於無形。

即使如此,仍然防不勝防,最後還是回歸到做人的基本道理,掌握以下三個原則,就不致得罪人而不自知。
1. 眼利:初來乍到一個新環境,先不要發聲或動作太大,而是靜下來察言觀色,罩子放亮,就不會被認為白目。

2. 心細:善體人意,貼心入微,這種用心特別容易讓人感動,並且記得長長久久。

3. 嘴甜:人人都喜歡聽好話,適時稱讚別人,是邁向好人緣的第一步。
新人,重新做人!到一家新公司,別忙著做事搶功勞,先和大家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先把地雷掃乾淨,以後就好做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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